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意见
一、前言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意隆”或“公司”)拟召
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核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达意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 年 2 月第二次修订)等有关规定,就达意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所涉及的事项,经审慎尽职调查,发表以下专项意见。
二、达意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说明
1、根据达意隆提供的该项议案内容,达意隆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数控全自动薄膜包装机技术改造项目。根据达意隆首次公开股票的《招股说明书》,该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2,900.00万元,建设期10个月。该项目是达意隆现有产品的技术改造项目,设计年新增数控全自动薄膜包装机产能50台。截至目前,该项目尚未开始投资。
2、终止该项目的原因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达意隆于2008年1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共募集资金12,29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770.79
万元。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的承诺,上述募集资金将分别投向全自动高速PET瓶饮料灌装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高黏度流体灌装设备建设项目、全自动高速PET瓶吹瓶机技术改造项目和数控全自动薄膜包装机技术改造项目共四个项目。
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承诺,若上述募集资金金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需要,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 自筹方式解决。但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只有10,770.79万元,与四个项目资金需求量
17,500.00万元相比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鉴于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为确保其他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有效配置资源,公司拟终止“数控全自动薄膜包装机技术改造项目”。
3、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调整
“数控全自动薄膜包装机技术改造项目”终止后,公司开立的该项目专户将予以撤销。根据2008年2月26日各方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初始存入资金474.79万元。由于该款项已根据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款项将于2008年10月22日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后,全部划拨至 “高黏度流体灌装设备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据此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银行签订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4、其他情况
公司终止“数控全自动薄膜包装机技术改造项目”后,另外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自动高速PET瓶饮料灌装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高黏度流体灌装设备建设项目”及“全自动高速PET瓶吹瓶机技术改造项目”的计划投入金额、计划建设期、项目实施地点和方式均未发生变化。
“数控全自动薄膜包装机技术改造项目”虽受制于公司资金状况而终止,不再列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项目范围,但由于该项目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公司在未来的发展中如具备该项目的实施条件,将会重新启动该项目建设。
三、本公司关于达意隆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意见
1、本次达意隆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规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
荐工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
年2月第二次修订)等法规、规则的规定,达意隆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调整,应分别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才能实施。达意隆拟分别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2、本次达意隆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理性
根据达意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承诺,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需要,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筹方式解决;而且公司会根据四个项目的排列顺序,分轻重缓急进行投入。
由于达意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受发行规模和发行价格的限制,致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规模没能达到计划目标,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资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相比存在较大缺口,为确保其他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有效配置资源,公司拟终止排在最后的“数控全自动薄膜包装机技术改造项目”,并拟在条件成熟时重新启动该项目,是符合达意隆公司实际情况和股东利益的,是合情合理的。
3、关于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调整
公司终止“数控全自动薄膜包装机技术改造项目”后,按照相关规定调整相关投资项目资金专户存储规模,并拟据此与相关各方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
4、其他说明
本公司本次专项意见发生效力的前提是达意隆的独立董事、监事会也出具明确同意相关议案的意见,且达意隆本次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蔡铁征
裴运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