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并施行《关于证券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监管意见书有关问题的规定》。业内人士称,《规定》的施行意味着券商通过IPO直接上市的脚步已经越来越近,但上市能否解决券商一直存在的融资难题还有待观察。根据《规定》,证券公司在提交IPO并上市申请前,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有关材料,申请出具监管意见书。齐鲁证券分析师刘俊告诉记者,证监会发布并实施这一《规定》,表明监管机构对券商IPO的申请有了正面的回应。而这也反映出,近几年证券公司监管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巨大财富效应的刺激下,国内多家券商都在积极谋求上市。但业内人士表示,2007年上市的券商多为借壳上市,这种上市方式存在较大的内幕交易风险,监管层对借壳上市的审批难度加大。但考虑到外资券商即将入场,可能给国内证券业带来巨大压力,监管层将加紧推进券商上市方面的工作,而IPO将会成为券商上市的首选。盈利不稳定,增资扩股难,使更多的券商希望通过上市的方式,解决证券公司的融资困局。上市可以增加券商的资本实力和竞争力。但刘俊认为,上市不是解决券商融资难题、资本积累不足的根本出路。上市券商募集资本的运用效率和对业务的提升能力还有待观察。而能够有效解决券商融资问题的方法,一方面是拓展融资渠道,包括发行债券、短期融资券、拆借等,使资金长短期匹配;另一方面就是鼓励行业重组,推动上市券商不断做大做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