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财政部19日宣布,将自2008年5月20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所有贸易形式、地区、企业出口的磷产品,在现有出口税率的基础上,以出口完税价格为基础,加征100%的特别出口关税。
此外,财政部19日还发布通知说,根据国务院决定,自2008年5月20日起,免征硫磺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
| 指数期货网_第一指数网>股票>主力内幕> |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高级搜索 | 收藏本站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风险自负
Copyright © 2007 指数期货网 All Right Reserved Email:cnzsqhw@gmail.com 闽ICP备07016904号 QQ在线客服 中国网通提供宽带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