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数期货网

信托型私募股权基金税收政策浅析

[日期:2007-07-10] 指数期货网http://www.zsqhw.com  来源:证券时报   [字体: ]

一、信托型私募股权基金概述
  私募股权基金是指非公开募集资金并投资于未公开上市公司股权的投资基金。
  一般来讲,私募股权基金有以下几个特点:1.要求的回报较高。对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一般需要较长时间方能见效,因此流动性较差,为此投资者通常要求投资回报率要大大高于公开市场的回报水平。2.面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方式发行。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起点较高,且投资风险较大,一般只面对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高端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采用非公开的方式发行,如靠个人关系、行业协会或中介机构来寻找资金。根据投资方式和操作风格的不同,通常将私募股权基金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风险投资基金(Venture Capital Fund),专门投资于创业期的企业;一种是成长型基金(Growth Oriented Fund),专门投资于成长阶段未上市企业的股权;一种是收购基金(Buy in/out Fund),专门投资于成熟企业的上市或未上市股权;其中,成长型基金又被称为狭义私募股权基金。
  在欧美发达国家,私募股权基金是新兴企业、陷入财务困境的企业以及寻求并购资金支持的上市公司的重要资金来源。但就我国情况而言,私募股权投资还是新生事物,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占GDP的比例在0.5%左右,仅为欧美发达国家同类数据的十分之一。考虑到我国中长期价值重估和产业升级的宏大背景,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将具有极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和意义。
  在世界范围内,私募股权基金的设立有可以采取三种形式:有限合伙、信托和公司。其中以有限合伙型最为常见,公司型最为少见,信托型则居于二者之间。由于我国有限合伙法及其配套制度尚未健全,因此有限合伙型短期内还不能成为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主流模式。而公司型基金则存在较为明显的代理人道德风险和双重课税问题,所以公司型在全球范围内早已不在是私募股权基金的主流模式。相比之下,信托型由于具有机制灵活、激励有效等优点,自然是我国目前私募股权基金组织形式的现实选择。事实上,我国信托业一直以来都将实业/股权投资作为其主要经营方向,历年来发行的多只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实质上就是信托型私募股权基金。随着2007年3月1日新版《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生效,我国信托公司将逐渐发展成为合格投资者提供高端资产管理服务的专业机构。其中,为投资者提供股权投资管理服务,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将成为信托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
  二、我国信托型私募股权基金
  税收政策现状分析
  税收负担是影响私募股权投资发展的重要因素,Warne F.Kathari(1998)关于资本利得税与风险投资相关性的研究充分反映了这一点:当一国政府削减资本利得税时,投资者会因为预期成本和费用的降低而增加投资,风险投资总额将随之增长。Bharat Narendra Anand(1994)指出,资本利得税的变化对风险投资有明显的影响,因此建议政府对风险投资的税收激励应主要集中在资本利得税上。考虑到税收与私募股权基金之间存在着较强关联,许多国家在税收制度安排上均采取了倾斜支持的态度。如将投资收益按协议全部分配给基金无须纳税,而由投资者取得收益后按照自身性质缴纳所得税,这些举措对私募基金吸引投资十分有利,特别是具有免税资格的投资主体如养老基金等。此外,许多国家还采取直接和间接优惠相结合的方式,对新技术企业和向新技术企业投资的投资人给予税收减免或抵扣等优惠。
  有鉴于此,为促进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我国也陆续出台了一些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如对于私募股权基金注入的软件和集成电路行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按17%的税率征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除可以直接列入当期成本费用外,增幅在10%以上的,还可以再加计扣除50%;新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年,等等。国务院《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又对上述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深化,如企业可以直接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研发费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额,不再受10%的增幅限制,新成立的高新企业免征所得税的规定则将“从成立之日起”改为“自获利年度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7年初颁布的《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则对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做出了专门的税收优惠规定。
  毋庸置疑,上述政策均直接或间接地对私募股权投资具有一定的鼓励和支持作用。但也应注意到,尽管我国在鼓励私募股权投资税收政策上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具体到信托型私募股权基金这一专业领域而言,仍然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信托课税环节重复
  信托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第一个标准意义上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诞生迄今不过6年,鉴于信托产品尚不具有普遍性,我国尚未出台针对信托产品的专门税收政策。我国现行税制是在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的基础上经过逐步完善而形成的,由于并没有对信托课税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当前对信托的课税遵循的仍是针对一般经济业务的政策规定,并未考虑信托本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因此在信托课税过程中存在明显的课税环节重复问题。信托作为一种源于英国的财产管理制度,其发生与发展都与普通法法系的基本原则紧密相关。信托的财产法律架构非常特殊,受托人拥有信托财产的名义所有权,而真正享有利益的所有者是受益人,因此受托人和受益人都是对信托财产拥有所有权的所有者,这是普通法法系所特有的“双重所有权”原则。然而,这一原则却与民法法系下所有权“一物一权”的物权一元原则相冲突。信托是典型的“代人理财”行为,信托财产转让和信托受益分配环节必然要比一般经济业务多,而现行税制对信托实行与其他经济业务相同的税收政策,未考虑所有权的二元化问题,课税环节重复也就成为必然:一是信托设立时就信托财产转移产生的纳税义务与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真实转移所产生的纳税义务相重复;二是信托存续期间信托收益产生的所得税纳税义务与信托收益分配时产生的所得税纳税义务相重复。以私募股权投资信托为例,整个信托过程中同一信托财产的转让将被征收两次印花税,同一笔所得将被征收两次所得税。
  2.现行政策的适用问题
共2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看完这篇新闻有何感觉

[推荐]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推荐
黑马乐园
   机构推荐个股 建议逢低关注
   今日选股思路 后市可积极关注
   机构群英会强烈推荐的个股名单(8.25)
   高手过招 后市有望继续上攻
   本周股评家最看好的个股名单
   实力机构周末荐股精选名单(8.23)
   机构强力推荐28只中线成长股(8.23)
   湖南海利:长阳包阴 值得期待
市场传闻
   澳洋顺昌:中期净利增八成
   SST幸福:股改方案实施
   中国太保;中期净利润同比增长44.2%
   青岛海尔:每股收益同比增长45.91%
   太平洋证券:上半年巨亏4.47亿
   股期大涨 奥运过后时间表有眉目?
   美股上涨拉动 恒指涨347点或1.70%
   权重股护盘 沪指已翻红
博客热图
水立方 水立方 鸟巢 鸟巢
热门影音
期货基础 期货基础 期货基础 期货基础

 
焦点新闻
热点新闻      
·证监会第一时间兑现“救市”承诺
·会诊小摩报告:救市方案或更大
·证监会出组合拳救市 股市影响几何
·五大利好传天下 求证结果难乐观
·央行数据作证:热钱外流 放松信贷
·[中港台] 新疆库车暴力袭击事件系恐怖分子所为-国
·四大迹象预示市场底政策利好救市
·九大机构预测今日大盘走势
·央行"前所未有"重视稳定
·今日股票期货内参0821
·取消石油补贴势在必行
·传保监会敦促保险公司减持A股
图片新闻
国际油价创4年来最大单日跌幅 奥运后行情会怎么走?
印度三处入手改造贫富差距 奥运会后怎么保持黄金时代
生活补贴随物价涨跌 机构预测下周反弹空间不大
阿里妈妈提供的广告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高级搜索 | 收藏本站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风险自负
Copyright © 2007 指数期货网 All Right Reserved
Email:cnzsqhw@gmail.com 闽ICP备07016904号   QQ在线客服
中国网通提供宽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