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合作建房的头上总是罩着“公益”的光环,合作建房的发起人是否真的可以免俗而去除利益驱动呢?近日,温州合作建房发起人赵智强与北京合作建房人孟宪生,联合开发商在北京共同搞起了合作建房。他们公开宣布,开发商将收取2%的管理费,合作建房发起人也将收取3%的服务费。 并直言不讳地提出,合作建房是市场行为,不应人为给它罩上“公益”光环。温州人赴京合作建房自揭利益面纱
我们不想戴上“公益性”光环
“我们搞的合作建房不是公益事业,也不想戴上‘公益性’这个光环,它是一种不以赢利为目的的有偿服务。”
“我们搞的合作建房不是公益事业,也不想戴上‘公益性’这个光环,”北京合作建房发起人孟宪生5月23日告诉记者。他和温州人赵智强搞的合作建房虽不以赢利为目的、不会像房地产公司一样获取百分之几十的暴利,但还是要收取少量的服务费作为日常开支。
5月17日,温州合作建房发起人赵智强与孟宪生共同成立的合作建房管理公司——“北京理想合众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在北京正式挂牌成立。公司注册资金仅有10万元,北上掘金的温州人赵智强为公司法人代表。
据了解,目前他们已相中两宗较为成熟的地块。第一宗地块占地面积20余亩,建成后的房屋约为200套,成本均价每平方米约为5000元;第二宗地块占地面积40余亩,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每平方米均价近6000元。自称大大低于同地段的商品房。
据介绍,第一宗地块项目需要有200人以上参加,每人首期出资十多万元即可。相比温州30万元至40万元的入会标准,门槛已大为降低。鉴于目前合作建房单独拿地比较困难,所以还只能采取与房地产开发商合作的方式进行。他们自5月16日启动以来(截止到5月23日),已有50多位合作建房者报名参加。
合作建房向参与者收取的费用是多少呢?赵智强告诉记者:“我们向合作建房参与者收取的费用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开发商的管理费,占参与者建房总款的2%;另一部分是我们收取的服务费,占参与者总房款的3%。加在一起需要向每位参与建房者收取总房款5%的费用。”
合作建房近年来在全国可以说是风起云涌,但大多以失败告终。温州的赵智强虽然拿地成功了,但建房的有关手续至今仍未批下来。深圳合作建房组织虽在2006年底以低价成功拍得两栋住宅楼,但在今年4月6日再次拍得一栋烂尾楼后却因凑不齐房款而不得不放弃了刚刚通过竞拍得到的布吉烂尾楼,损失了50万元保证金。该项目发起人林立人表示,他将自己承担50万元的损失,但并不会放弃合作建房。
令人百思不解的是,全国这些合作建房发起人发起的一次次冲锋,在遭受到了一次次失败后为什么都没有偃旗息鼓,而是前赴后继,他们的动力来自何处?北京另一合作建房发起人于凌罡的说法是,北京的房价太贵了,老百姓买不起房,他是出于“公益心和社会责任感”,但大多数合作建房发起者却是避而不谈。这群人为什么要这么干?难道都像于凌罡一样,出于“社会责任感和公益心”吗?
赵智强和孟宪生首次明确提出,他们的合作建房不戴有“公益性”光环,是有偿服务,并向社会公开了他们的收取服务费标准。合作建房发起人该不该收费,会不会把合作建房参与者的费收了而建不起房子,或房价越建越高?合作建房到底应该以一种什么样的模式运行?
收了费建不了房怎么办?
“他们收了费用,但拿不下地,或者参与人数达不到标准,这个费用退不退?即使拿地成功了,会不会越盖价格越高,甚至盖成了烂尾楼?”
“我觉得合作建房发起人向参与者收取服务费不是太合适,”5月23日,北京合作建房另一发起人于凌罡在电话里告诉记者。他的理由很简单,“先把钱收了,地拿不下来咋办?那不是合作建房参与者每参加一次合作建房,没有成功也要损失好几万元了?当然,就像杀猪,杀头杀尾,各有各的杀法,我也不好做过多评论。”
于凌罡的质疑,也是众多有意参与合作建房者共同关心的话题。一位在IT业工作的毕女士告诉记者,她来北京工作已有5年多了,一直想买房,但因为房价太高而未能如愿。听到合作建房比市价低30%,确实诱人,有心参与合作建房,但又有很多顾虑。“他们收取5%的管理费和服务费,这个我倒能接受,收到明处反而让人更放心。我担心的是,他们收了这个费用却拿不下地,或者参与人数未达到200户的数量,这个费用退不退?按房价40万元计算,那我什么也没有办成就损失了两万元。即使拿地成功了,会不会盖成烂尾楼?或越盖价格越高,与市场价没什么两样,甚至比市场价更高?”毕女士忧虑地笑着摇了摇头表示,“我还是不敢贸然参加合作建房,等等再说吧。”记者又随机采访了几位有意参与合作建房的人士,他们与毕女士有着类似的担忧。
对于人们关心的“房建不成功服务费退不退”的问题,赵智强告诉记者:“每位合作者,在交合作建房资金前都要先签订协议。协议条款规定,‘只有买地成功后我们才收取服务费,开发商才收取管理费,’如果买地不成功,合作者的钱会一分不少地退还到各自的账户上。”
温州买地成功已快半年了,但至今仍没有办下开工所必须要具备的“四证”( 土地证、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施工许可证。)“要是买地成功后其他手续批不下来,最终因手续问题而不得不放弃,那我的钱不就烂在这块地上了吗?”北京有意参加合作建房的杨先生在与记者谈到此问题时显得忧心忡忡。
对于杨先生的担忧,赵智强告诉记者:“资金只要是买了地就不存在任何缩水或损失,土地只会增值而不会贬值。买了地不修房子,再卖了只会赚钱而不会亏损。我们温州拿下的那块地,现在已增值2000多万元了。现在最担心的是拿不了地,拿了地后合作者的资金是不会有损失的。”
“会不会出现烂尾楼,或者房子越修钱越高,最后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差无几甚至高于市价?”毕女士所关心的这个问题,在记者调查的10位有意参加合作建房者中几乎百分之百也都关心。
对于此问题,赵智强非常肯定地告诉记者:“只要能凑足拿地块的钱,就不会出现烂尾楼。”烂尾楼,一般是因后期资金不足而造成的。既然已经拿地成功,至少需要每个参与者先交30%以上的现款,相当于买房的首付款。即使参与者后来再没现钱了,我们也可以以地块作为抵押申请银行贷款,这与首付买房一样,而且这个款是专款专用的。“资金有了保障,自然就不会出现烂尾楼了。”
至于会不会出现房子越修价越高的问题,孟宪生告诉记者:“房屋价格,我们是请专业公司进行预算、请专业监理公司进行监管的,不会出现房子越修价格越高的现象。”
合作建房还是“婴儿”
“如果人为给合作建房罩上一层‘公益’光环,反而不利于其发展。这就如同一个婴儿,本来是个人,但非要把他当成一个神——不需要吃奶就能长大,到头来其只能饿死。” “如果合作建房发起人的身份是获利性质的企业,那么其必然会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为了多赚钱,他们必然会想方设法把合作建房参与者的钱尽可能多地弄到自己的腰包中,这样无形当中房价就会升高,这与开发商搞的项目获暴利有什么两样?而且,开发商还要先投资、担风险,而这类合作建房发起人是让参与者担风险,自己在不投资、不担风险的情况下赚钱。如果真是这样,合作建房还有存在的必要吗?”另一位合作建房发起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评价赵智强和孟宪生进行合作建房收取服务费的模式。
对于此说法,赵、孟却不以为然。“那种把合作建房发起人定义为‘公益’、‘奉献’的社会角色,是乌托邦似的空想理想主义,是不现实的。”赵智强告诉记者。所谓的“公益”管理模式是说,发起人的开支只能凭票实报实销,要是合作发起人稍有私心,这个开支是没有深浅的。
“当然,我不排除社会真有这么一两个无私心的人,真能做成一两个项目,但其也只是个例,不可能得到推广和普及。”孟宪生向记者谈了他的理由。首先,我们不能保证每个合作建房发起人都有一颗绝对无私的心。他要生存、要吃饭,他无私奉献一个月、两个月行,但要他奉献一年两年就不行了。
“合作建房发起人也是为了赚钱,开发商也是为了赚钱,那要合作建房有什么意义?”有人发出了疑问。
面对人们的又一疑问,孟宪生告诉记者:“都是赚钱,但多少却不一样,开发商赚的是暴利,高达百分之三十至四十,而我们则只有3%,不及开发商的十分之一。”他认为,他们这种模式有必要存在的最为明显的理由是,能帮助合作建房参与者省却房屋销售那部分成本支出和融资公关方面的支出,能让参与者住上比市场价低30%的房子,这是与开发商的根本不同点。
孟宪生还告诉记者:“要让合作建房健康发展,就不应该人为地给它罩上一层理想光环,应客观冷静地看待它。”
“如果人为给合作建房罩上一层‘公益’光环,反而不利于它的成长和发展。”孟宪生还给记者打了个有趣的比喻,就如同一个婴儿,本来是个人,但人们却非要把他当成一个神——不需要吃奶就能长大的神仙,那么婴儿到头来只能被饿死。
(责任编辑:雍非) [我来说两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