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战略高度认识和加快推进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
2005 年以来,我国资本市场发生了两件大事,一是2005 年5 月开始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目前已经接近完成;二是2006 年9 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挂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首推的交易品种就是股指期货,交易结算细则正在征求意见。如果说股权分置改革使我国资本市场结构发生了重大调整,市场流通性显著增强,融资能力大大提高,进一步具备了建设真正的国际金融中心的扎实基础,那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建立则标志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诞生,将给我国金融行业注入强大的活力,货币、外汇、保险、证券、期货市场之间开始了紧密互联,金融市场将发生一场深入的革命。
据了解,2005 年我国工商银行( 5.43,-0.05,-0.91%)、农业银行、中国银行( 5.67,-0.08,-1.39%)和建设银行四大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利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1%、80%、86%、90% ,而国际主要银行的利润结构已经多元化,2003年,美国花旗银行(香港)80%以上的利润都来自于衍生品业务,传统的信贷业务只占利润来源的 10% 左右。不仅商业银行如此,投资银行也不例外。2005 年,高盛公司与衍生品有关的业务已经占到其总收益的62.5%,摩根斯坦利添惠公司衍生品业务也占到其总收益的33.5%。更须注意的是,经过二十多年的市场竞争,国外金融机构在衍生品业务上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通过差异化经营、业务纵深发展和全球化交易,能够为客户提供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风险管理服务。在这样的金融环境和背景下,我国金融市场全面开放后,境内金融机构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
因此,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建立是保证我国金融市场安全、提高我国金融市场国际竞争力的需要。衍生品市场能够大大增加金融机构参与金融市场业务的广度和深度。在没有衍生品市场的条件下,金融机构产品开发和资产管理能力受到严重制约,市场参与深度非常有限,只能被动地持有资产,不能根据市场风险变化主动地调整资产结构。当市场行情下跌时,金融机构规避风险的唯一途径就是抛售 股票等原生现货产品,从而加剧市场波动。有了衍生品市场,无论市场行情上涨还是下跌,金融机构都能够通过期货与现货构造的资产组合来对冲风险,减少产品收益的波动,增加获得盈利的机会。这是一个国家金融市场效率的体现。
试行在金融期货发展初期经纪业务由期货公司专营的制度
金融衍生品市场包括金融期货和期权市场。在我国,如何推进金融期货市场发展,既是一个制度设计过程,也是一个实践摸索过程。为了便于股指期货的顺利推出,方便投资者的积极参与和有效隔离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风险,促进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的平稳、有序和共同发展,在股指期货市场发展初期,应考虑实行金融期货经纪业务由期货公司专营、非期货公司不得从事金融期货经纪业务的制度。
同时,为了满足证券公司客户参与金融期货交易的需要以及避免因此而产生的利益冲突,将允许证券公司通过参股或者控股期货公司的形式,间接参与到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过程中。商业银行也可以通过申请金融期货交易所的特别结算会员和申请成为结算银行,参与到金融期货业务过程中。目前,这项工作进展顺利,有相当一批证券公司与期货公司已达成合资或合作的意向,部分证券公司已完成收购期货公司的活动。
另外,证券公司可以从事金融期货交易介绍商业务,可以承担包括为期货公司吸引客户、代理期货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 接受客户的下单指令并转给期货公司、协助期货公司发送追加保证金通知等职能,间接参与金融期货经纪业务。需要指出的是,证券公司不得办理期货保证金管理业务,也不承担期货交易的代理、结算和风险控制等职能。
从国际期货商的发展轨迹看,大的金融集团拥有期货公司是一个普遍现象。在美国2006 年期货保证金持有量排名前28 位的期货公司中,从股东背景看,有商业银行背景的占48.03%,有投资银行背景的占 36.24%,有其他股东背景的占15.42%。我国期货公司目前的股东大致有三类:第一类是大的商品现货企业,它们拥有期货公司是为了套期保值;第二类是证券公司,它们拥有期货公司是为了参与金融期货;第三类是其他股东,其中包括与中国期货公司合资的外国期货公司和商业银行,它们通过合资的形式参与到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可以预计,随着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期货公司的股东构成也必将进一步加速调整。
满足净资本风险监管和保证金安全存管要求是参与金融期货的必要条件
满足监管机构提出的净资本财务安全监管指标体系的要求和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的规定是期货公司参与金融期货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之一。
首先,必须满足以净资本为核心的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体系的要求。资本充足监管是国际金融监管机构普遍采取的监管手段。国际清算银行巴塞尔监管委员会制定了银行资本充足率标准,国际证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