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于毅然
小张参与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有一个多月了,通过参与仿真交易,小张对股指期货的交易制度和交易技巧逐渐有了解。2007年2月2日,小张在2300价位卖出开仓1手IF0702合约后,期价走低,当价格走低至2200点时,小张在账户查询里只能看到浮动盈亏增加了(2300-2200)*300*1=30000元,但可用资金却没有相应增加,小张不解,心想:记得以前听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讲,浮动赢利是可以用于开新仓的,怎么现在浮动赢利增加了,可用资金去没有相应增加呢?于是小张拨通了期货公司的咨询电话。
“浮动赢利可以用于开新仓吗?”小张开门见山,直接切入正题。
“经过结算后的浮动赢利可以在下一个交易日用于开新仓。”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熟练地回答。
“当天新开仓产生的浮动赢利为什么不能于开新仓,而一定要等到结算之后呢?”小张不解。
“您在盘中交易时看到的浮动赢利是以您当天新开仓的开仓价与即时价格之间计算出的来的,而结算时计算的出的浮动盈亏是以当日的结算价与您当天新开仓开仓价之间计算出来的,两个结果一般情况下是不同的。”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回答道。
“也就是说,可用于开新仓的浮动盈亏计算的依据是结算价,而不是盘中交易的即时价,是吗?为什么呢?”小张一边拿出记事本,一本问。
“根据仿真业务规则第四十六条规定:期货合约以当日结算价作为计算当日盈亏的依据。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当日盈亏=∑[(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卖出量]+∑[(当日结算价-买入成交价)×买入量]+(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当日结算价)×(上一交易日卖出持仓量-上一交易日买入持仓量);同时第四十七条还规定当日盈亏在每日结算时进行划转,盈利划入客户保证金账户,亏损从客户保证金账户中扣划。”
“既然在交易软件里可根据最新价实时计算浮动盈亏,为什么只能按照当日结算价结算,而不是按实时的成交价结算呢?”小张还是有些不解。
“根据仿真业务规则第四十四条规定:股指期货交易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对结算会员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结算准备金。结算会员在交易所结算完成后,按照前款原则对投资者及非结算会员进行结算;非结算会员按照前款原则对客户进行结算。尽管从技术上已经可以做到实时结算,但根据规则规定,还要以结算价作为结算的依据。”
风险提示:股指期货交易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对结算会员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结算准备金。结算会员在交易所结算完成后,按照前款原则对投资者及非结算会员进行结算;非结算会员按照前款原则对客户进行结算。